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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8国际官网娱乐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二)

2021-09-14 12:29:28来源:龙8国际官网注册 作者:龙8国际官网唯一入口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1.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企业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核算;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核算,集成电路出产项目需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2.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分拟定。

  3.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条件如下: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 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3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出产的不低于 15%);

  (4) 企业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2%;

  (5)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作出售(运营)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

  (8)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项目主体企业应契合相应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条件,且可以对该项目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4. 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依照 45 号布告规则一起契合多项定时减免税优惠方针条件的,由企业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其间,现已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下期限内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

  2.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依照 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企业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核算;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核算,集成电路出产项目需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2.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 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分拟定。

  3.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条件如下: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 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3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出产的不低于 15%);

  (4) 企业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2%;

  (5)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作出售(运营)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

  (8)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项目主体企业应契合相应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条件,且可以对该项目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4. 契合原有方针条件且在 2019 年(含)之前现已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 年(含)起可按原有方针规则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如也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发 展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以下简称 45号布告)规则,可按规则享用相关优惠,其间定时减免税优 惠,可按 45 号布告规则核算优惠期,并就剩下期限享用优惠至期满停止。契合原有方针条件,2019 年(含)之前没有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 年(含)起不再履行原有方针。 5.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依照 45 号布告规则一起契合多项定时减免税优惠方针条件的,由企业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其间,现已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下期限内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27 号)第二条

  3.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运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 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企业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核算;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优惠期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核算,集成电路出产项目需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2.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 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分拟定。

  3.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条件如下: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 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3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出产的不低于 15%);

  (4) 企业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2%;

  (5)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作出售(运营)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

  (8)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项目主体企业应契合相应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条件,且可以对该项目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4. 契合原有方针条件且在 2019 年(含)之前现已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 年(含)起可按原有方针规则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如也契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发 展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以下简称 45号布告)规则,可按规则享用相关优惠,其间定时减免税优 惠,可按 45 号布告规则核算优惠期,并就剩下期限享用优惠至期满停止。契合原有方针条件,2019 年(含)之前没有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 年(含)起不再履行原有方针。

  5.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依照 45 号布告规则一起契合多项定时减免税优惠方针条件的,由企业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其间,现已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下期限内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27 号)第一条

  3.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线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归于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 5 个交税年度产生的没有弥补完的亏本,准予向今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越 10 年。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 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条件如下: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 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3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出产的不低于 15%);

  (4) 企业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2%;

  (5)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作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

  (8)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项目主体企业应契合相应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条件,且可以对该项目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二条

  2.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

  5. 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规划、配备、资料、封装、测验企业 定时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规划、配备、资料、封装、测验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 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建立, 从事集成电路规划、电子规划自动化(EDA)东西开发或知识产权(IP)核规划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 用联系的月均匀员工人数不少于 20 人,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 低于 5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40%;

  (3) 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营 业)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 的份额不低于 6%;

  (4)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含 EDA 东西、IP 和规划服务,下同)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 不低于 60%,其间自主规划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5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500 万元;

  (5) 具有中心要害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 业具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规划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规划挂号、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算计不少于 8 个;

  (6) 具有与集成电路规划相适应的软硬件设备等开发 环境和运营场所,且有必要运用正版的 EDA 等软硬件东西;

  (7) 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 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建立, 从事集成电路专用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制、制作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 用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 当年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4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当年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

  (3) 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5%;

  (4)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出售收入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30%,且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500 万元;

  (5) 具有中心要害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 业具有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制、制作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 5 个;

  (6) 具有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出产相适应的 运营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基本条件;

  (7) 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 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建立, 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资料研制、出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 用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 当年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4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当年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15%;

  (3) 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资料研讨开发费用总 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5%;

  (4)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资料出售收入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30%,且企业出售(运营)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000 万元;

  (5) 具有中心要害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且 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资料研制、出产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 5 个;

  (6) 具有与集成电路资料出产相适应的运营场所、软 硬件设备等基本条件;

  (7) 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 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建立, 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 用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当 年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4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当年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15%;

  (3) 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营 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3%;

  (4)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封装、测验出售(营收) 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2000 万元;

  (5) 具有中心要害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且 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封装、测验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算计不少于 5 个;

  (6) 具有与集成电路芯片封装、测验相适应的运营场 所、软硬件设备等基本条件;

  (7) 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 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5. 契合原有方针条件且在 2019 年(含)之前现已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 年(含)起可按原有方针规则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如也契合本项优惠规则,可按规则享用相关优惠, 其间定时减免税优惠,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 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以下简称45 号布告)规则核算优惠期,并就剩下期限享用优惠至期满停止。契合原有方针条件,2019 年(含)之前没有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 年(含)起不再履行原有方针。

  6. 原有方针是指:依法建立且契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规划企业,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核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 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用至期满停止。其间, “契合条件”是指契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27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工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6〕49 号)规则的条件。

  契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验企业以及集成电路要害 专用资料出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出产企业,在 2017年(含 2017 年)前完成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 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用至期满停止;2017 年前未完成获利的,自 2017 年起核算优惠期,享用至期满停止。其间,“契合条件”是指契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舞集成电路工业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6 号)规则的条件。

  7.集成电路企业依照 45 号布告规则一起契合多项定时减免税优惠方针条件的,由企业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其间,现已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下期限内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27 号)第三条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工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问题 的告诉》(财税〔2016〕49 号)第三条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规划和软件工业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19 年第 68 号)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规划企业和软件企业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方针的布告》(2020年第 29 号)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舞集成电路工业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通 知》(财税〔2015〕6 号)

  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21 年第 9 号)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鼓舞的要点集成电路规划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国家鼓舞的要点集成电路规划清单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分拟定。

  2. 国家鼓舞的要点集成电路规划企业除了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21 年第 9 号)第一条我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规划企业条件外,还应契合以下条件:

  (1)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 用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5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40%;

  (2) 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 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 %;

  (3)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含 EDA 东西、IP 和规划服务,下同)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 不低于 70%,其间集成电路自主规划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关于集成电路规划出售(运营)收入超越 50 亿元的企业,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其间集成电路自主规划出售(运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50%;

  (4) 企业具有中心要害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规划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规划挂号、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算计不少于 8 个;

  (1)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出售(运营)收入 不低于 5 亿元,应交税所得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关于集成电路规划出售(运营)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的企业,可不要求应交税所得额,但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 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8%。

  (2) 在国家鼓舞的要点集成电路规划领域内,汇算清 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出售(运营)收入不低于 3000 万元,应交税所得额不低于 350 万元。

  3. 契合原有方针条件且在 2019 年(含)之前现已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 年(含)起可按原有方针规则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如也契合本项优惠规则,可按规则享用相关优惠, 其间定时减免税优惠,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 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以下简称45 号布告)规则核算优惠期,并就剩下期限享用优惠至期满停止。契合原有方针条件,2019 年(含)之前没有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 年(含)起不再履行原有方针。

  4. 集成电路企业依照 45 号布告规则一起契合多项定时减免税优惠方针条件的,由企业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其间,现已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下期限内挑选其间一项方针享用相关优惠。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布告》(2020 年第 45 号)第四条至第六条、第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21 年第 9 号)第一条

  3.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

  集成电路出产企业的出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恰当缩短,最短可为 3 年(含)。

  (1)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区域)依法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 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均匀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 30%,研讨开发人员月均匀数占企业月均匀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 20%(从事 8 英寸及以下集成电路出产的不低于 15%);

  (4) 企业具有要害中心技术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运营)收入(主运营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 入之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2%;

  (5) 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作出售(运营)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 60%;

  (8) 关于依照集成电路出产项目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项目主体企业应契合相应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条件,且可以对该项目独自进行会计核算、核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展开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 27 号)第八条

  2. 《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 号)回来搜狐,检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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